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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考加分方案出台 两项加分条件有调整
东南网
2021-04-14 09:10

厦门中考加分方案出台 两项加分条件有调整

调整两项新增一类

●“户籍在厦门市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原先为加3分,现缩小范围,调整为“户籍在厦门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户籍在厦门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修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增加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子女加12分的条款

东南网4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发布了《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今年中考两项加分条件有变化。

市教育局说,这是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精神作出的相应调整;没有省级及以上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分,原则上从2021年开始执行,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取消的,最迟到2026年全面取消加分。《通知》说,“户籍在厦门市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原先为加三分,现缩小范围,调整为“户籍在厦门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加三分。另外,“户籍在厦门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三分修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增加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子女加12分的条款。

同时,市教育局也预告了三项加分将于2026年取消:

1、“户籍在厦门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2021年-2025年可加3分,于2026年取消;

2、“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2021年-2025年可加3分,于2026年取消;

3、“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21年-2025年保留,于2026年取消。

市教育局补充:若省级及以上文件有新规定新要求,厦门市中招照顾录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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