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仇慧亮)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厦门最新印发的《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相关内容。
据介绍,《操作规程》调整了经费预算各科目所占比例,提出社工薪酬和福利经费以人均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且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总经费70%,其他各科目所占比例不超过30%。《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预算金额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别可采用的购买方式;延长了合同履行最长期限,明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签订期限最长3年的服务合同,且项目在合同期末的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可按照厦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续签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等内容。
《评估办法》则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第三方评估,解决评估第三方选择时存在的“外行评估内行”现象,提出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