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近日,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规定》,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设置自动售卖机的备案流程予以明确,并对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基本原则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出要求。
《规定》出台后,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在医院、社区、商场等场所设置自动售卖机,销售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满足消费者24小时购买医疗器械需求和医院患者的临床急需,使医疗器械可获得性进一步提高。同时,企业经营模式将更灵活多样,企业可在市内设置多台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打破一个经营点开办一家门店的传统模式,企业每年可节省费用10万元左右。为更好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规定》还从主体责任、经营范围、设置流程等方面对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进行规范,确保其经营过程在质量受控的状态下运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