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车主将车停于自家楼下,却从不上锁,这不,被连偷了三回。近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段某红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罚金一万元。
2月14日凌晨2点多,郑某将小轿车停放在自家楼下,即长泰县武安镇一宾馆附近的人行道上。凌晨3点多,30岁的四川人段某红途经时发现,小轿车周围没人,车厢的灯还亮着,便先后打开小轿车的车门和后备箱,盗走4瓶白兰地酒、2瓶700ml麦昆XO牌酒和11条中华牌香烟。
3月8日、25日凌晨3点多,段某红又先后两次来到该处,发现这辆小轿车仍然“任性”地没有上锁,她又分别从副驾驶室前的储物箱、挂挡边盗走6包、2包硬盒中华牌香烟。
经鉴定,被盗烟酒总计价值9525元。公安机关在小轿车后备箱盖提取的掌纹,与段某红的左手掌外侧部捺印样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