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13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芗城区法院法官黄志丽等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黄志丽是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黄志丽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她经办的案件40%七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99%以上,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
黄志丽平均每天办结案件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彭满荣)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13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芗城区法院法官黄志丽等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黄志丽是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黄志丽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她经办的案件40%七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99%以上,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
黄志丽平均每天办结案件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彭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