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通报了龙海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文杰长期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用于个人自住一案。
文章称,2009年9月,龙海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文杰在未经林业局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林业局旧办公楼201室(面积约40平方米)简单装修后归其个人使用。2011年10月,为方便家属入住,在未经林业局同意的情况下,黄文杰又擅自打通旧办公楼201室隔墙的一间空房(产权属林业局所有)归其个人使用,总面积约75平方米。在占用单位办公用房期间,黄文杰先后购买两套商品房,装修后均用于出租,自己则继续占用单位办公用房居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其间,因林业局旧办公楼办公室没有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黄文杰一直没有向林业局交房租和水电费。
2015年3月15日,龙海市纪委给予黄文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年4月27日,龙海市监察局给予黄文杰撤职处分;2015年5月31日,龙海市公务员局给予黄文杰降级处分,由副调研员待遇降为副主任科员待遇。此前,龙海市对黄文杰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