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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干部若在考核年内发生重大事故 将被一票否决
2015-11-03 11:22
海峡导报

漳州干部若在考核年内发生重大事故 将被一票否决

漳州市将加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绩考核权重,在考核年度内,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这是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的。

根据意见,漳州市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都将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安全生产履职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经费保障、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绩考核权重。

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在考核年度内,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工矿商贸一起死亡1-2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由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事故结案一年后组织开展评估。

据悉,2016年年底前,漳州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面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服务。漳州将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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