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和蔡某系表兄弟,蔡某年纪不小却不务正业,常与人发生矛盾,吴某怒其不争气,常批评、责骂他。蔡某积怒在心,一朝迸发,把吴某打成重伤。11月24日,漳州云霄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五年。
7月17日,吴某驾驶摩托车路过云霄县虎头潭寺时,见蔡某在对面的空地上闲坐乘凉,想起前天邻居诉说蔡某与其矛盾,便忍不住调转车头,上前与蔡某理论这些琐事。因蔡某心有不服已久,两人发生了争执,扭打在一起。
当时蔡某“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便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刺伤吴某的右足跟部和颈部,还捡起一块石头猛砸其头部。蔡某在逃离现场后打电话给朋友,要其带供品帮他拜谢虎头潭寺的神明,保佑他打赢了吴某。而吴某经鉴定为重伤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