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3月17日起我市推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服务,缴存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不再需要前往网点柜台现场办理,只需通过微信端和网上营业厅,即可实现掌上办理。
据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服务需要缴存职工提供一类银行储蓄卡、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其中,提供申请人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包含夫妻双方查房结果,无房者方可提取,夫妻双方有缴存公积金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账户余额。
首次通过“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提取的缴存职工,需要绑定公积金账户和个人银行卡,经过“受理提取、租房提取、阅读《诚信承诺书》、勾选婚姻状态、签订授权书、查询校验房产信息、拍摄提交无房证明材料”等环节后,即可成功提交申请。如果婚姻状态为已婚,则在手机验证环节还需要同时验证配偶信息。
首次通过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漳州)申请的缴存职工,需先绑定收款银行卡,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后可选择闽政通APP扫码或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户。经过“提取受理、租房提取、阅读《诚信承诺书》、勾选婚姻状态、签订授权书、验证身份、上传无房证明影像材料”等环节后,即可完成提取申请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申领人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一年提取一次指的是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办理。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漳浦不动产信息未联查,漳浦职工须柜面办理。租房提取需核查夫妻双方的不动产信息,因此需要发送短信验证码进行双方授权验证。(记者 蔡柳楠 见习记者 庄朝惠 通讯员 吴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