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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住房套数核减可叠加
海峡导报
2024-06-04 15:55

近日,漳州市住建局印发《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套数认定工作,为该类家庭购房加大政策支持。

根据《实施细则》,漳州市住房套数认定区域内,将自有住房出租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租赁期限不低于1年)的居民家庭,以及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认定住房套数时,都可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对象为家庭成员,指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值得一提的是,同时满足自有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认定条件的,可叠加申请核减住房套数。(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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