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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3个模范集体和2个模范个人受国务院表彰
闽东日报
2019-10-09 16:47

海峡网10月9日讯 (闽东日报记者 郑凯)近日,记者从宁德市民宗局获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9月27日在北京举行。大会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全国665个模范集体、812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我市3个模范集体和2个模范个人受国务院表彰。我市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为:福安市人民政府、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宁德市福鼎市磻溪镇赤溪畲族村;受表彰的模范个人是: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乡长蓝颜勇、霞浦县溪南镇半月里畲族村党支部书记雷国胜。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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