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郑某某以投资建阳区福太阳老年服务中心等名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吸收资金2000多万元。
郑某某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向投资人给出的许诺包括:每月1%至2.5%不等的利息回报,可以优惠价格获得养老床位,每年可获得福利消费券等等。郑某某通过召开推介会以及口口相传的方式向56人(其中不少为老年人)吸收资金2048.8万元。
实际上,福太阳老年服务中心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郑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至案发时止,郑某某尚余1087万余元未归还给投资人,其所承诺的养老床位也并未兑现。最终,郑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近年来,犯罪分子瞄准老年人的钱袋子,抓住老年人减轻后代负担心切,且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的特点,打着养老的旗号实施非法集资。投资养老项目就是其中一种典型手段。在此提醒读者,如果投资养老项目,一定要事先请专业人士帮忙考察,避免把养老钱投给虚构的项目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阳法院法官郑琪说。
刘晓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