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贵院的检察建议后,我乡结合发生的该起村干部贪污旧村复垦补偿款案件,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反腐倡廉专题讨论活动、修订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与乡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组织离任审计……”近日,邵武市检察院对金坑乡党委、政府的专项工作整改措施和报告进行回头看。
至此,针对金坑乡政府“依赖”村级组织处理公务而导致“旧村复垦”国家补偿款被贪污,邵武市检察院进行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检察行专项活动”暂告一段落。
据悉,邵武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村干部涉嫌贪污“旧村复垦”补偿款的案件中,发现金坑乡政府对某村一级组织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一名具有赌博陋习的村干部在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利用乡政府对委托村级组织处理公务的“依赖”,以虚报复垦土地数量、冒领补偿款等方式贪污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同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在查办该起案件中,邵武市检察院通过深入剖析发现,发生上述犯罪的原因,首先是个别农村干部宗旨观念依然淡薄,事事总想捞一把。其次是制度上的漏洞和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如村组干部在履行拆迁、征地、附属物清点等临时性职责时,出现冒名顶替代签、无章可依的混乱局面。第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造成个别村干部浑水摸鱼,虚报、重报、多报旧村复垦面积数量、补偿款等。
根据办理该案的具体情况,邵武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及时向案发地所属的乡政府与村委会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针对性预防对策,建议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检查,制定缜密的防控措施。
金坑乡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重新强调和规定村级所有资金必须全部纳入乡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置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大力推行“阳光工程”,由村填写党务、村务公开明白纸,经乡政府审核无误后,再与各村财务报表一并录入全乡电脑网络系统接受群众监督。为此,加强对乡、村两级财务账目检查、监督工作,张贴村务公开明白纸、设立村级资金专户等一系列规范乡干部、村组干部权力运行的机制也在金坑乡及农村建立起来。
此外,金坑乡还充分利用“两会”及乡村赶圩、庙会等时机,积极开展廉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检察建议,组织开展3场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受教育乡干部、村组干部8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乡村“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傅敏龙 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