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4月12日讯(海都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近日,莆田仙游县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游洋镇兴山村党支部书记林明志伙同其他4名村干部虚报冒领生态林补偿金的问题。游洋镇兴山村在2011—2015年生态林补偿金发放中,该村党支部书记林明志、村委会主任刘文新、村党支部副书记黄金国、村委委员欧金凤和村党支部委员林新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为自己及亲属谋取私利,虚报冒领生态林补偿金共计88615元。2017年3月8日,游洋镇党委分别给予欧金凤、林明志2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刘文新、黄金国、林新平3名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数追缴违纪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