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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挂蓝牌超标电动车可过渡使用 原则上不超过3年
莆田传媒网
2019-05-14 11:09

原标题: 挂蓝牌超标电动车可过渡使用 原则上不超过3年

海峡网5月14日讯 (莆田传媒网记者 吴伟锋)自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不少市民对旧超标电动车能不能使用感到疑惑?昨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按照电动车新国标规定,符合新国标(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后才能上路;而之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不合标电动车通过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协会登记备案悬挂蓝牌的,可过渡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必须严格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同时,对于被经销商误导购买不符合新国标车辆的车主,引导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对发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采集上报相关违规产品信息,经审核后上传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莆田现状,对目前不能利用“非机动车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牌但已通过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协会登记备案的车辆,原则上参照现有的管理方式实施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时间从电动车新国标实施起算。这意味着现有挂蓝牌的超标电动车,可以继续上路使用,不需要骑车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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