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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一站式”服务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莆田传媒网
2019-06-26 10:43

原标题: “一站式”服务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日前,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前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的退役士兵提供便捷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简称)的通知》,扎实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为: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2019年1月21日《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实施前未参保、欠缴或断缴的。

根据《意见》要求,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允许参保,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

荔城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一站式”的服务窗口,让退役士兵“少跑路,一次办好”。

该区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实行属地确认,即:2002年2月区划调整后,由荔城区安置的退役士兵;区划调整前莆田县安置的退役士兵: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现由荔城区管理的;2.原安置单位破产不在的,由荔城区资产清算接管的;3.自谋职业的或其他原因没有单位的,接收时的退役士兵原户口所在地为荔城区的。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时应提供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缴费记录。我省退役士兵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陈文华)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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