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莆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正式施行。
去年4月,莆田市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莆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为指引,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遵循,以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为支撑,编制了《莆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该方案紧密围绕莆田市12大产业集群发展与城市整体功能品质提升之“产城融合”、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之“城乡融合”、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之“两网融合”,推动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安全化、制度一体化、监管精细化、治理社会化六大目标。
该方案以“无废海岛”建设为主体,以打造“无废”5A级景区为目标,以全域“无废旅游”为抓手,推进“无废”湄洲岛建设;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为契机,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项目为举措,实现全国首个以全流域为单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