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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着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加快补齐促进共同富裕短板
三明日报
2021-07-06 15:28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差距日趋缩小,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良好基础。但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较低,增收压力加大,县域发展不均衡,相对困难群体较多,实现共同富裕短板突出。

“十四五”时期,要按照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部署,把提高群众收入水平作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落实。我市“十四五”提高居民收入的总要求是: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总方向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总目标是:到2025年,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持续上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2%以上,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在具体推进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产业发展促增收。产业发展是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的基础。

一是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做实做足“工业三明”文章,加快构建“433”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夯实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础。做实做足“绿色+”文章,推动全域森林康养、培训集训、水美产业等加快发展,壮大沙县小吃、生态、种业等特色富民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重点行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居民增收。

二是做特做优县域特色产业。紧抓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央企支持,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以县域经济均衡发展助推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着力推进26个“一县一业”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强化产加销一体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健全产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三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在全市范围梳理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扶持方案,推动龙头企业加快做大做强。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协作配套的中小微企业,打造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集群,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抓就业创业促增收。坚持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居民增收关键举措,稳定提高劳动报酬,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一是大力促进农民创业。加强农民创业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农村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指导支持返乡人员发展休闲康养、农村电商等业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重视培育各类青年“新农人”“农创客”等,发展农村电商,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家门口就业。

二是支持小微创业者创新创业创造。加大小微创业者政策支持和创业扶持力度,创新发展个体经济业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加强“三创”特色载体、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组织孵化、交流学习、素质提升、品牌展示等综合性服务,引导更多群众创业就业。

三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成果处置权改革,鼓励企业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用创新人才,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继续加大力度选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创业引领作用。

四是提高企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调节机制,支持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完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

三、抓盘活资产促增收。围绕林子、房子、土地等有形资产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大资源整合、资产盘活力度,促进农民资产增值增效。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和增值收益的关系,从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促进林业规模经营、落实林业经营处置权、提高林业资源增值收益、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完善林票、林业碳票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林农增收、森林增绿、生态增效。

二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做好沙县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工作,推进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导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利用闲置资源发展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

三是探索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在运用好沙县普惠制农村金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完善贷款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按揭贷”“福林贷”“快农贷”等普惠性农业金融产品拓面扩量,推出更多适合农村发展、适应农民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四、抓提高保障促增收。聚焦低收入群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困难群体转移净收入。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完善提升城市困难家庭、农村相对困难家庭帮扶机制,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促进全面小康“夹心层”群体增收致富。健全完善脱贫村脱贫户增收机制,通过工程项目建设、以工代赈、发展特色产业等,增强“造血”功能,确保稳定增收。

二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夯实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健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和残疾人群体救助、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等急难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加大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兜住民生底线。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工伤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按规定标准调整待遇并及时兑现到位。

郑剑波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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