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穿梭在深山老林中,跋涉在溪水石滩上,行走在乡村田野间;他们与寂静山林为伴,与风吹日晒为伍,任风霜肆虐、寒暑侵袭,心中只系此方绿水青山……
清流县公安局和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六个涉生态管理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
近年来,福建省清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三明清流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推动下,积极探索“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11:“一林一警”;6:“六部门联动”;5:“五警种联勤”;3:“公检法三家联席会”),通过“部门联动、警种联勤、政法联席(会商)”模式,推动形成了多部门积极参与、多方合力共促生态保护的格局。
一林一警 打防并重
森林警察谢民璋是干了30多年的“老森林”。“以前,办案就只是办案,虽然案子办好了,嫌疑人也抓获了,但是看着一片片树木倒下、一只只野生动物被猎杀的残败景象,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清流的环境更美了,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提高了。你看,这次放生的穿山甲,就是老百姓捡到后主动送过来的。”翻看着卷宗,谢民璋脸上不时露出微笑。
森林警察大队依托“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构建“一林一警+”的工作机制,主动在林区治安上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全县各乡镇以派出所为牵头单位,按照“一林一警+乡镇挂村干部+村支书或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山场业主”的“一林一警+N”模式,在森林防火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做足“防”的文章。
每到森林高火险期、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等特殊时间节点,森林警察大队便整合“一林一警+N”综合力量,加强火源管控,在巡山巡护中发现和制止盗滥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等涉林违法犯罪,把涉林违法犯罪有效控制在未发生之初,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保护目标。
2022年以来,依托“一林一警+N”共开展巡山巡护360余次,及时扑灭隐患火灾3起,有效制止盗滥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起,缴获捕兽夹23个、警报器69个、缴获射钉枪1把及其他相关捕猎器具18个。
多方联动 齐抓共管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11653”机制带动“六部门联动”——公安局与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化构建“六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公安局与涉生态管理职能的以上六个部门联动巡查宣传执法,全领域、全链条执法,共同查处涉生态类违法犯罪的源头,威慑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今年3月8日晚,独自一人乘船来到沙芜乡铁石村马元垅沙场河段的居民陈某,引起了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巡逻人员的注意,但由于该河段情况复杂,单凭巡逻人员的力量很难快速解决。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随即通知沙芜派出所、沙芜乡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等多部门,互通共享信息资源,联合开展现场查处工作。经查,执法人员当场缴获电鱼工具一套、非法渔获物32.95公斤。
多部门积极联动,主动作为,实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这便是“六部门联动”机制带动清流县生态执法案件破案率提升的有力体现。
2022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涉林刑事案件23起,其中破获森林刑事案件20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9人,移送起诉15人;查处林政、治安案件78起,处罚违法人员78人次,收缴木材76.356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21万元……一项项数据、一例例成果,为保护清流全县生态向好发展,实现新一轮生态后发优势和绿色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警联勤 利剑出鞘
今年3月初,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收到辖区有人非法狩猎的线索,获取线索后,立即组织会同网络安全大队进行联合研判,经过缜密分析、搜查判断,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清流县南岐村村民吴某身上。
3月15日,森林警察大队调派警力,联合出击,在非法狩猎嫌疑人吴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弹簧套等非法狩猎工具。经查,吴某涉嫌于3月,至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宁化县黄庄山场等地通过安装猎套进行捕猎野生动物,非法获利5000余元。
从获取线索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短短几天的时间,相较于以往同类案件,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如此变化,便是依托“11653”机制中“五警种联勤执法”机制,综合利用“大公安”各警种资源的有力证明。
清流县公安局通过实行“五警种联勤执法”,用好“5”字诀,通过网上网下开展全领域涉林违法犯罪查处,充分整合五警种特色优势,发挥“网格哨兵”等三个“哨兵”作用;充分利用高速交警、地方交警力量,有效斩断从高速、国省道和县乡村道路从事涉林违法犯罪的途径;充分利用全县各派出所力量,全年不间断在全县域开展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让涉林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2022年,清流县公安局核查公安部、省厅、市局下发线索9条,核查率100%;侦破省厅挂牌督办案件2起,破案率100%;主动研判下发2批共9条网络非法贩卖禁猎工具线索,成功破获非法狩猎案件6起。
民警对被砍伐林木的锯痕进行分析
联席会商 凝聚合力
每年3—5月是非法猎捕蛙类行为的高发期,针对这一特殊节点,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积极加强重点地区布控,强化线索收集,充分发挥“公检法三家联席会商制度”优势,加快案件处理效率。
3月14日凌晨,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线索举报,有人采用灯光照明猎捕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经部署,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并查获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棘胸蛙活体2只及作案的头戴式照明灯具和网袋等工具。
在随后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因案件适用的相关文件、法律解读存在争议,3月23日,清流县公安局、清流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就这起案件的办理疑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会商座谈交流。检警双方结合各自的职能角度、工作实践,就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多项问题进行了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识。
近年来,在对一些涉及重大敏感、复杂、疑难的国家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案件,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积极会商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柔性执法”“少拘慎押”“宽严相济”和“认罪认罚”等司法政策,以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提升刑事司法效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发挥司法护航社会经济发展作用。
在“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的推动下,清流县公安局提高了打击效率和防范效果,对涉林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清流的生态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好转——多年不见的穿山甲跑到了路上、海南鳽飞入闹市中、棕鼯鼠在枝头来回跳跃……处处演绎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