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湖南长沙县警方认错要等候多久?
在林大吉被长沙县警方带走失踪10年之后,经过林家亲属反复投诉、记者持续报道追问,长沙县警方终于首度认错。
彭汉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2005年的时候,在办案程序规定操作方面,没有很严格地按照规定办事,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错”。 央视截图
10月15日,原长沙县公安局暮云派出所副所长彭汉文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2005年的时候,在办案程序规定操作方面,没有很严格地按照规定办事,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错”。
长沙县公安局政委周立强则表示,“我们公安局在整个侦查办案的过程中,如果有些瑕疵或者程序的问题,我也希望通过这次的调查得到纠正”。
10月9日,记者率先报道了犯罪嫌疑人林大吉,2005年被长沙县暮云派出所带走,而后消失至今。
报道刊发9个小时后,湖南长沙县公安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出《情况说明》,就案件的几大疑点作出了解释,并陈述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但只字未提警方办案程序存在问题,也未向家属道歉。
10月12日,记者就《情况说明》暴露的更多案件疑点提出了六点疑问。
随后,长沙县公安局向记者通报“林大吉脱逃失踪一案的基本情况”,更详细说明了抓捕追逃林大吉的经过,但对警方自身存在的严重办案程序问题仍然未置一词。
直至10月13日,长沙县委政法委牵头、长沙县纪委、检察院参与的联合调查组成立,发现警方当年使用不能强制抓捕的“传唤”手续就将林大吉从岳阳平江带至长沙暮云。这意味着,警方一开始抓捕林大吉时就已违反法定程序。
此外,根据央视新闻报道,此案办理过程中,长沙县警方至少还存在“迟办刑事拘留手续三年”、“林大吉未归案却被取保”、“林大吉是死是活,没有留下证据”等问题。
10月15日,记者带着类似问题找到了长沙县公安局,该局政委周立强称,因为联合调查组的介入,长沙县公安局作为当事方,不能接受采访、透露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