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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男子称开车遇“组团碰瓷” 给300元就了事
2015-10-28 11:09
东亚经贸新闻

近日,市民李先生联系本报称,他在送孩子上学的途中遇到了一名“碰瓷”的男子,当时他沿着工农大路行驶,快要行驶到红旗街时准备左转至红旗街,这时一名男子突然从右侧跑过来,撞到他的车上,随后又有两个男子来到现场说是这名男子的亲属,最终,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李先生给了这名男子300元了事。

刚出事就来“伤者”亲戚

22日6时许,市民李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送两个孩子上学,当时他沿着工农大路行驶,快要行驶到红旗街时准备左转至红旗街,这时一名男子突然从右侧跑过来,撞到他的车上,然后,这名男子非常“夸张”地在地上滚了几圈,说自己的肋骨断了,需要去医院做CT。随后,旁边一辆面包车上又走下来两名男子,这两个人表示是这名男子的亲属,要求李先生带着男子去医院救治。

“当时直行车道是红灯,我的车在左转车道上,当时孩子都在车上睡觉,我的车速也很慢,根本不可能撞他,而且,即便是我撞上他了,也应该是撞到腿了,不可能是撞到肋骨啊。”李先生说,事发后,他就意识到自己遇到“碰瓷”的了,他描述这名男子30岁左右,体态较胖,倒在地上后表情特别“痛苦”。

避免麻烦给对方300元了事

事发后,李先生立即下车,走到这名男子面前查看伤势,但仅从外表上看不出有一点伤,这时一名同行的男子表示,必须立刻带着这名男子去医院救治,要做各种检查,当时他也同意带着这名男子去医院救治,并准备带其去他妻子工作的医院救治,但这名男子不同意,一定坚持去附近的中医院检查。

“后来我们到了中医院门口了,但没有进去,路上他们一直在说,让我赔偿他们的事情,起初说是要1000元,但我没同意,后来讨价还价给了他300元,算是了事了。”李先生说,当时他出门送孩子上学,身上就带了300元,为了避免麻烦,他才给了这名男子300元。现在虽然事情完了,但他还是非常郁闷,因为车上没有行车记录仪,他不知道怎么能跟警方说清楚此事,所以他当时没有报警。但他想知道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样处理,才能避免被讹。

律师:私下协商车主易吃亏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李志新律师,他表示,市民开车时遇上“碰瓷”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驾驶人千万不要怕麻烦。如果车主因为怕麻烦同意对方私下协商的话,肯定是车主吃亏,因为“碰瓷”的人都是抓住了很多车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才会这样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碰瓷’情况下,车主是无责的。”李志新说,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如果可以证明对方是“碰瓷”一定不要私了,保持冷静的头脑,等警方到现场后,交由警方处理。

交警:最好能装行车记录仪

随后,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为广大驾驶人提供以下5点建议,供驾驶人参考。

1.开车碰到人时,驾驶人一定要保持理智和冷静,这样才更好判断事情的真伪。首先判断是否真是自己驾车撞到了他人,如果真的是这样,该怎样赔偿就怎样赔偿就好了,如果确定是对方碰瓷,一定第一时间报警。

2.没能确定是否是自己的责任前,不要完全降下车窗跟对方理论或者同意让对方上车。一切事情等警方赶到后再处理。

3.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守规矩,理论起来比较有底气。假如闯了红灯,压实线行驶,或者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如果“碰瓷”者揪住驾驶人的这些违法行为,要求赔偿,也是有理有据的。

4.保护现场,发生事故后,驾驶人不要挪动车辆,等交警到现场后可以查看被撞者此前是否有过类似记录,还可以判断这个人是不是经常在此处“碰瓷”。

5.另外交警交易,驾驶人最好能装行车记录仪,这样可以清楚地记录事故前后的情况,交警处理时可以有一个有利依据,如果在没有行车记录仪的情况下,在事发后,驾驶人要保持清醒,不要同意私了,想办法留住事发时的目击者,方便警方下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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