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国钦被带进法庭
庞国钦在二环上飙车 资料图
夜幕下的北京二环路,刺耳的风声和马达的轰鸣,237公里的最高时速,13分43秒跑完一圈的惊人“战绩”……这些令摩托版“二环十三郎”庞国钦今天上午在东城法院受审。
法庭上,庞国钦被控涉嫌危险驾驶罪,他表示认罪。
他说:“我现在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鞠躬)。我希望我的行为不要再发生。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庞国钦拘役三个月、罚金3000元。
案情 13分钟多跑完二环 男子涉嫌危险驾驶
北京二环路全长32.7公里,自从2006年一个叫陈震的年轻人用不到13分钟驾车跑完全程后,其被冠以“二环十三郎”的称号。在“玩车”人的圈子里,“二环十三郎”成为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符号。当然,陈震因此付出了代价,他因此被行政拘留7天。
庞国钦说,8月22日凌晨两点半,他在酒店戴上护具,3点到了玉蜓桥“跑”了一圈。
法制晚报记者在庞国钦自己上传的视频中看到,充斥着刺耳的风声、马达的轰鸣,全长13分43秒的视频恰好记录下他从玉蜓桥出发绕北京二环路一圈的全过程。虽是凌晨,但二环路上仍有不少汽车,庞国钦驾驶的摩托车不时在车流中左冲右突,甚至强行超车并线。
视频显示,摩托车的最高时速达到237公里,转弯时最快时速达到200公里。庞国钦称自己在二环路上还跑过一次,速度比这次还要快。
庞国钦说,当时曾两次出现险情,第一次是过左安门桥那个弯时,虽然事先在卫星地图上看过几遍,但没想到实际弯度那么大。当时车速太快,光线也不好,没压住路线,结果跑出去(车道)了。如果没控制住摔出去,肯定车毁人亡。
“后来还有一次超一辆微型面包车时,我跟它的距离差不多只有四五十厘米。如果撞到,不只是我车毁人亡,也会给对方造成很大的伤害。”庞国钦说,“网上有人说,警察几天内就能把我逮到,结果还真是。”
视频上传后,北京警方在广西南宁将庞国钦抓获。10月3日,庞国钦被押解回京,随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10月15日,东城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庞国钦提起公诉。
庭审 上大学受“二环十三郎”影响练习摩托
上午9点半,2名法警将庞国钦带进法庭。身材高挑瘦削的庞国钦在庭审过程中,多数时间双眼望向地面,发言不多。
今年30岁的庞国钦是广西玉林市人,大学文化,曾在柳州一家国企销售发动机配件,后辞职,案发前没有固定工作。2013年,他曾因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被上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前,庞国钦表示不请律师,他自己辩护。据悉事发后,因超速驾驶等4项违法行为,北京市交管局已经吊销了他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1400元。
检方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时许,庞国钦为寻求刺激,驾驶无牌照的雅马哈牌R1型摩托车,违反禁止标识,由北京市东城区玉蜓桥出发,仅用时13分43秒绕行二环主路外环一周,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驶,且多次违反禁止标线标识变道超车,摩托车迈速表显示最高时速达237km。
经鉴定,其中部分路段的平均行驶速度为151km/h。被告人庞国钦后于2015年10月1日被抓获,摩托车等物证已扣押。
“我认罪。”法官两次问庞国钦,他都肯定地表示认罪。因庞国钦对犯罪事实无异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庞国钦称,上大学时,曾看过“二环十三郎”的飙车视频,“也想试一试,因为平时很喜欢开摩托车。我想,摩托车比汽车快。”于是庞国钦开始练习摩托车。
上传视频求关注 因事情闹大删除
今年5月,他花3.6万元从网上买了一辆雅马哈牌R1型摩托车,因为手续不全,所以无法上牌。
8月17日,他花了800元将车托运到北京,他自己乘高铁抵达北京。
8月22日凌晨2点多,庞国钦从南二环玉蜓桥出发,沿着二环主路向东行驶,最终返回玉蜓桥。在此过程中,他利用安装在头盔上的运动摄像机记录下了自己行驶的过程。
庞国钦当庭说,他7月从网上买摄像头、手套帽子等装备,事发前他住在小红门附近的七天酒店。“跑完后我就在酒店把视频剪出来,凌晨上传。标题为北京二环十三郎再现 13分跑完最高速”。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完成以前的愿望。上传视频是为了让别人关注。”但事发后,庞国钦将视频删除。他说因为有人说有关部门已经介入,事情闹大了,所以就将视频删除了。
法官当庭播放了庞国钦自拍的行驶二环视频,视频中,庞国钦大部分时间低着头,偶尔抬眼看一下,然后又低下头。
视频显示,庞国钦不时变换车道。虽然是凌晨3点,但二环路上还有车,视频中可以听到摩托车飞速行驶的风声。由于二环有多处弯道,画面有几次倾斜,还有多次连续超车的场景,其中几次和汽车是擦身而过,场面十分惊险。
判决 超车180余辆 因危险驾驶判拘役3个月
交管部门的鉴定书显示,监控录像显示,从东西十条桥到积水潭桥时,庞国钦的平均时速为151公里。检方称,监控录像表明,庞国钦超过了180多辆车。最高时速为237公里。
最后陈述时,庞国钦说,“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为违法付出了代价。我对公众深深地表示歉意。我希望大家今后都能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年轻人如果喜欢开车、骑摩托,也应该选择去赛道竞驶和练技术。”
开庭50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庞国钦在二环主路无牌行驶,超速50%以上,频繁超车、突然并线,车迈速表显示最高时速达237km,危害了公共安全,属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
鉴于其如实供述,从轻判罚。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庞国钦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的摩托车、行车记录仪、头盔等依法处理。
对于是否上诉,庞国钦当庭表示需要考虑后再做决定。
释法 个人爱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触犯法律
案件宣判后,该案独审法官宋晓鹏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和法庭教育。
他指出,在二环主路上飙车,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漠视,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律。相关视频上网后,招至众多网友批评,说明广大群众对这种行为的态度反感甚至深恶痛绝。
宋晓鹏表示:“被告人喜爱骑摩托车,个人爱好应被允许和尊重。但任何人的个人爱好和行为都应有度,这个度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能触犯法律。”
最后, 他对1985年出生的庞国钦说:“俗话说‘三十而立’,这个‘立’更应该表现在一个人心智上的成熟,是内心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责任感的树立!”
在被带出法庭时,庞国钦扭头看向旁听席。看到父亲时他点了点头,然后叹了口气,低着头走了出去。
庞国钦的父亲红着眼圈对记者说:“儿子应该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