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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界新闻称办公室遭围攻 组织者须担法律责任
2015-11-10 19:55
澎湃

11月10日上午9点许,一群自称与卓达公司有关的不明身份人士,约六十人,来到位于朝阳区泛利大厦的无界新闻办公室。

11月10日上午9点许,一群自称与卓达公司有关的不明身份人士,约六十人,来到位于朝阳区泛利大厦的无界新闻办公室。

北京朝阳区泛利大厦的无界新闻办公室,一时成为新闻事发地。

今日(11月10日)上午,无界新闻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六十多名“河北卓达集团”人士围攻无界新闻北京办公室》的文章,引发关注。

刘家辉律师向记者表示,此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在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中若存在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主要成员就是主犯,要承担刑事责任。

11月10日上午9点许,一群自称与卓达公司有关的不明身份人士,约六十人,来到位于朝阳区泛利大厦的无界新闻办公室。

11月10日上午9点许,一群自称与卓达公司有关的不明身份人士,约六十人,来到位于朝阳区泛利大厦的无界新闻办公室。

无界新闻文章称,“9点10分左右,在不设防情况下,无界新闻办公室闯进6名身份不明人士,声称要钱,但被保安请出去,并封锁大门。随后,无界新闻所在办公区楼道挤满了五六十名人。保安与其进行交涉。但因为正值上班期间,当门打开后,这群人不顾无界新闻劝阻,一起从门外冲击进来。无界新闻报警,警方随即赶到,并记录情况。这些人对朝阳分局出警警察宣称,他们是因为无界新闻关于卓达的报道而来的。”

“关于卓达报道”是指11月5日由无界新闻刊发的《卓达新材百亿融资术:30%高息吸引40万人》,文中指出河北卓达集团以30%利息为诱融资百亿元。

11月6日,卓达集团随后针对此事回复称“记者写此文章,纯属子虚乌有、严重诽谤”,已决定向公安部门正式报案,将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无界新闻随即回应会继续做好舆论监督。

11月6日,河北省金融办综合处处长游明泉向无界新闻表示,已经关注到此事,河北省金融办已经让石家庄市政府进行核查,调查清楚情况。此事涉及多方面的监管,需要石家庄几个相关部门配合起来进行核查,此事由归属地管理,具体情况目前还没上报。

未料,时至10日上午,出现了前述六十多名人士冲击无界新闻办公室的事件。

对此,刘家辉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上述行为若情节较轻,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可作治安处理,若情节严重,则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可作刑事处理。在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中如存在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主要成员是主犯,要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

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 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

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主要成员。

至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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