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小梅带回派出所。去年10月份,小梅与丈夫发生矛盾后,持菜刀将丈夫砍伤。
2013年5月的一天,小军和小梅通过网络相识。两人都有婚史,交往三个月后结婚了。
婚后的生活并不和谐,双方总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2014年10月25日,两人之间的一起冲突彻底毁了这段婚姻。
那天,小梅上了一天班,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后发现,小军的姐姐和姐夫来串门。因为疲惫,她想着早些休息,便没有给客人做饭。
小军和客人只好出去吃饭。招待完客人,小军醉醺醺回到家中,开始抱怨小梅没有做饭。小梅认为丈夫无理取闹,两人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小军突然揪住小梅的头发开始殴打。
“我被惹怒了,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在他前面乱砍,希望他不要再打我,等停下来的时候,我的手上全是血”。小梅说。
事发后,小军的家人向城西公安分局兴海路派出所报了案,伤情鉴定显示,小军左头颈部、右下肢多处被刀砍伤,属于轻伤二级。考虑到是夫妻关系,派出所民警出面调解,双方表示各退一步,愿意互相谅解。
到了今年5月份,小军和小梅因为感情不和离了婚。离婚后,小军想起小梅将自己砍伤的事,想让小梅赔偿他的损失,但小梅拒绝赔偿。8月24日,小军再次到派出所报案。
12月7日上午,兴海路派出所依法将小梅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小梅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