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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抗癌药”到手变保健品 法院判依法赔偿3倍货款
映象网
2017-03-15 08:54

记者段伟朵通讯员王新

本报讯 随着网购的日益发达,其已不仅仅是年轻人“剁手”的专利,各种产品都可以在网上买到,比如药物。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例,网购的抗肿瘤“药品”,拿到手却发现是保健品,这该怎么办?

2016年5月12日,郑州市民屈先生在天猫店铺宜然专卖店中看到了某品牌灵芝胶囊,商品详情页详细介绍了此款商品的功能为:“抗肿瘤,防癌,抑制癌细胞……”屈先生看后购买了三瓶,共计990元。

然而,收到商品后屈先生却产生了疑问,产品标签上标示的是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号,属于保健食品,怎么宣传能治疗疾病呢?屈先生认为,店铺经营者严重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屈先生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宜然工艺品有限公司退回货款990元,并依法赔偿3倍货款2970元。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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