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 因没有履行交通违法处罚,一下子错过了数千万元的工程,家住内蒙古赤峰市的张某说自己很是后悔。
2016年7月3日11时18分,张某在太康县境内违法驾车被交警查处,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太康县公安交警部门多次通知催告,但张某一直未按规定进行交通违法处理缴纳罚款。
2017年2月,太康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并依法送达了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可是张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将其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对其适用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