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央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处罚信息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支付宝被处罚的相关截图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也在官网公布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根据【深人银罚字[201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处以3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5月3日。
财付通被处罚的相关截图
这些年来,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处罚不断,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前两大巨头都还是第一次被央行处罚。至于处罚的具体原因,央行并未透露,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应该是违规并不严重,3万元的罚金,警告意味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