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 于立霄)针对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北京市政府“12·26”事故调查组13日公布《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该校党委书记等12人被问责。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并委托化工、爆炸、刑侦、火灾调查有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深入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
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北京交通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决定,对学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人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存储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隐患。各高校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13日晚,北京交通大学官网通报相关情况并表示,此次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学校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