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加多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与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发布声明,声明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资料显示,2018年7月27日,白云山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就该判决,当日,加多宝发布声明回应称,不服该一审判决,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