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 >新闻中心 >国内频道 >国内新闻
浙江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06-26 10:38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7月1日起施行。优化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津贴发放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就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参加省内统筹区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女职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

二、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在2025年7月1日前申领生育津贴的,仍按原渠道发放。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点击 新闻聚合 有更多好看的内容>>>

 

(责任编辑:张峰培)

为您推荐

频道推荐

浙江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7月1日起施行! 亚足联处罚中国足协 “特朗普改变立场”,中方回应

24小时新闻排行

最新!以色列、伊朗伤亡人数公布 油价、金价,双双大跌 永辉超市加速调整福州门店 3家宣布停业4家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