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一火锅店老板为节约成本,提炼“地沟油”添加到火锅锅底中,销售给消费者食用。2年时间,卖出了49837锅。4月8日,绵阳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史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追缴经营者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四川绵阳一火锅店卖出近5万锅地沟油锅底被判赔偿2289万
潇湘晨报
2022-05-16 15:30
点击 新闻聚合 有更多好看的内容>>>
(责任编辑:端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