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发布中小学(包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通知: 学生假期从2021年1月11日(周一)起,2月28日(周日)止,3月1日(周一)开学。
沈阳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巍通报,寒假临近,沈阳市教育局将组织中小学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学生期末考试及校园防控工作,做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准备。待沈阳市指挥部批准中小学具体放假时间后,第一时间通知到各学校。关于大学寒假放假安排,沈阳市教育局将按照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不得提前放假;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延迟放假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错时错峰安排放假;非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原教学计划完成后,可错时错峰放假。放假前,需全员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离校。各高校具体放假时间,需报属地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错峰安排。(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 时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