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经济网报道,陈先生从网上购买的小米手机在家中充电时突然发生自燃,熏黑了床头柜。
在向网店和手机生产商索赔时,两者出具的方案,相差很大,陈先生把相关维权经历,写成帖子,发布在网上。
网店答复赔偿300元,而小米公司达成口头和解后,对方承诺赔偿手机1299元与床头柜500元总计1799元,但要求陈先生签保密协议,禁止在网上和媒体上发布此消息。
手机自燃不是消费者人为造成,属于小米手机的品质问题,根据《合同法》规定,即便消费者签署了相关保密协议,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陈先生觉得,如果他没有把维权经历发布在网上,他是不是只能得到300远的补偿费用。那些不擅长发帖,不清楚维权途径的人,遇到同样的事情之后,会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
就像陈先生所说:“产品的良品率不可能达到100%,总会有小概率事件发生。“但网店和小米手机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确实不妥。
难道是小米刚刚上市,忘记了是消费者是撑起它百亿市值的中坚力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