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林德新)及相关责任人吴锦,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工商银行莆田枫亭支行处以70万元罚款;对吴锦给予警告(莆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 工商银行莆田枫亭支行被罚70万
中国银保监会
2023-02-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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