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中鼎股份(000887.SZ)昨晚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一计息年度具体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利率水平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机器人核心关节与本体制造项目、智能热管理系统总成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底盘系统研发结算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据公司2023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鼎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中鼎集团自2023年11月21日起质押142,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82%。


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8亿元,同比减少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亿元,同比增长45.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17.22%。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55亿元,同比增长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7亿元,同比增长24.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39亿元,同比增长20.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7亿元,同比增长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