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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银保监局关于林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福建
2021-06-30 10:03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林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闽银保监复〔2021〕249号

福建海峡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关于对林丹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海银〔2021〕2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林丹福建海峡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行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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