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新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学校:
现将《福州市2025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福州市202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发给你们,并就2025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各地各校要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赞助费等与入学关联的费用;严禁擅自提高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扩大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或资源;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违规收取集训费、空调电费、热水费和饮水费等;严禁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违规收取自习费和辅导费、违规收取暑假期间的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收费用来购买本应由学校公用经费保障的教学设备、硬件设施和教育教学过程耗材等;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电子学生证或者教育APP等;严禁通过家委会、企业等第三方违规收费。
公办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民办学校收费应及时足额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的学校账户。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收费公示和公开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应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公示牌(栏),并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处完整公示本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收支与结算情况等。学校应注意执行新的教育收费规定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2日
福州市2025年
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
福州市2025年
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来源:福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