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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作业管理“十条措施”
中国教育报
2026-04-20 16:46

AI摘要: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措施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规定作业“减量控时”,推行“周三无作业日”等;提出“提质”举措;强化过程监管;规范作业批改反馈;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八个不得”行为底线,破解作业负担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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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李配亮 通讯员 彭璐)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十条措施》,聚焦作业“量、质、管、评、责”关键环节,力求从根源上破解作业负担重难题。

云南出台作业管理“十条措施”

在“减量”与“控时”上划定清晰红线。云南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周三无作业日”制度。还建立作业“中断机制”,小学生超过21:20、初中生超过22:00仍未完成作业,可停止作业、按时就寝。

减负的核心在于“提质”。云南提出全面建立“基础性作业+拓展性作业”模式。学校要建立“集体研制作业、教师精选作业”制度。各级教研部门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核心,定期组织展示推广优秀案例。

强化过程监管与统筹协调。实行“年级组+学科组”双统筹机制。各班级须每日公示作业清单,接受监督。鼓励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动态监测与预警。

在规范作业批改与反馈上划定清晰边界。严禁通过班级群、APP等网络渠道在离校后布置作业。强调不得占用学生课间、体育、艺术等课程时间进行作业辅导,不得以作业辅导为名在双休日、寒暑假变相集体补课。

压实各方责任。将作业管理纳入校长办学治校能力评价重要内容,并明确划定“八个不得”行为底线。包括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不得布置“家长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或学生自批、不得强制购买指定教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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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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