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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两地明确2026年秋季起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泉州通客户端
2026-09-04 17:47

泉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后,石狮、鲤城两地陆续发布春秋假实施方案,石狮市2026年秋假时间为11月23日—11月25日,鲤城区秋假定于11月25日—27日,两地严格落实“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的原则,让泉州学子迎来全新的假期作息安排。

昨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校外实践体验、提升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协同育人水平的有关部署,鲤城区确定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区实施春秋假制度,每年具体时间安排以鲤城区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根据最新安排,2026-2027学年,鲤城区秋假为11月25日—27日(星期三—星期五),共3天;春假为2027年4月1日、4月2日、4月6日(星期四、星期五、星期二),共3天,全年合计6天。

据了解,春秋假制度实施范围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学生,幼儿园参照执行。辖区内相应学段的市属学校(幼儿园)同步实施。根据相关要求,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利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进行调整设置,并应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课程标准全面落实。春秋假期间,学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9月1日,石狮明确从2026年秋季起,辖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今年秋假为11月23日—11月25日,共3天。

石狮将以春秋假制度实施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针对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石狮将建立健全的“党政部门主导、学校社区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托管服务体系,补齐假期看护短板。

7月6日,泉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从2026年秋季起,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要求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具体天数和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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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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