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台民意机构7月底“三读”通过的“台湾儿少成长及未来账户条例”“有线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台行政机构近日宣布不予副署,再度引发权责争议。对此,台民意机构负责人韩国瑜18日发文表态,强调“执政权”再大,也不能大过“法”,行政单位必须依法履职、接受监督。
近期台行政机构多次对民意机构“三读”通过的法案采取不予副署立场,本次拒副署“儿少账户”“广电修法”条例,成为“朝野”攻防焦点。韩国瑜表示,此前他已对民意机构提出严格履职要求,而监督标准始终唯一、没有例外,对行政机构同样有明确期许。
韩国瑜指出,台民意机构不应因政治对抗而停滞运作,行政机构更不能凭借执政权,选择性遵守法律、规避民意监督。依法行政、接受监督是行政单位的义务,不存在取舍空间与谈判余地。
针对台当局行政机构屡次不副署“三读”法案的做法,韩国瑜提出严肃质疑,认为行政机构并无权限随意否决民意机构通过的法案。他重申,所有公权力运作均须以宪制性规定为最高准则。
韩国瑜强调,未来民意机构将严守权责底线,该尽的职责绝不缺位、该落实的监督寸步不让、该承担的责任绝不退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