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33届世界水日来临之际,泉州市税务局联合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在安溪县龙门镇举办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框架协议三方签约仪式,该活动以“深化税改护碧水,共筑人水和谐新篇章”为主题。
财政、税务、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和部分企业代表围绕“水资源费改税意义”“水资源税政策要点解析”“费改税对绿色发展的影响”等主题,就水资源税改革实践、流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展开深入研讨,为节水护水、守护两江碧水注入多方力量。
现场签订了《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作协议,三方将建立全面稳定的合作,健全协同配合机制,组织开展风险联控、问题会商、信息共享,有效提升部门协同共治水平,取得主动节约资源、取用水精准计量、征管效能大幅提升的共赢局面。
泉州市龙门镇自来水厂管理人员林志超表示:水资源费改税后,全省设置了公共供水管网12%的合理漏损率,允许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扣除,切实考虑了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企业主动节水的意识也显著提升。每一滴水都关联着生态成本和经济成本,作为民生企业,肩负着“源头活水”的责任,税改推动他们向精细化用水转型,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安溪县税务局还现场展示了卫星数字可视化技术在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监测运用,三部门业务骨干还同与会企业代表就水资源税征缴以及水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如何更好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水资源税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等更好服务“两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国家税务总局安溪县税务局税政三股负责人郑怡婷表示:前期联合水利部门进行走访调研,设立水资源税改革联合咨询专窗,着重从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申报的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导,以确保税费的 平稳转换。下一步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间的协同联动,组织青年讲师团入企入户宣传辅导,积极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保账。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希望,通过落实“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征管机制,严格执行水资源税政策,将能让节水从“被动约束”变为“主动选择”,多方合力,共促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