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憧憬到吉林市万科松花湖滑雪场滑雪,不想却出现了意外事故,大腿骨骨折成4段,而雪场为其购买的保险份额赔付不足以偿付治疗费用,该怎么办呢?近日,西安市民贾先生面临了这个问题。
意外
滑雪与人相撞致骨折
贾先生今年35岁,2月16日,他和妻子王女士及十几名雪友一起从西安来到吉林市的万科松花湖滑雪场滑雪。当天入住在雪场,滑了一个夜场,第二天又滑了一天。18日又滑了将近一天,下午的时候就发生了意外。
“我是滑雪发烧友,这几年国内能滑雪的地方几乎都去遍了。这是第一次来吉林市,当时在许多个雪道都滑了,下午3点左右,我上了A索道,想滑最后一趟。”2月21日,躺在病床上的贾先生回忆说,当时雪道上的人非常多,还有人违规站在雪道中间拍照或者停留。“另外,由于人多,雪道上雪面不是很好,有许多坑包,存在安全隐患。”
“A索道是一个全景雪道,能看到更多风景,而且不是高难度雪道,我想最后一趟就从这里滑。”贾先生介绍,滑到一半左右的时候他与一位女士相撞。他不记得对方当时是在干什么,但是结果是撞在了一起。随后,他被紧急送到了指定的医院———吉林市博华医院,可是亲属和朋友觉得医疗条件一般,“连手术电梯都没有,我们就自己转院到了吉林市中心医院。”
吉林市中心医院的主治医师李博介绍,经过检查发现贾先生左侧股骨骨干骨折,一根大腿骨断成了4截,经过手术,装了接骨板并打了15根钢钉。
另据了解,和贾先生撞在一起的女士只是受到了轻微的皮外伤,到医院检查没事后自行离开。
质疑
理赔不合理 雪场应担主责
贾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介绍,事发后他们在滑雪场医务室发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员电话,拨打过去后沟通并不顺畅。在医院内再次拨打了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对方告知其保险赔付额度最高为3万元,而且是治疗费用的80%减去500元后来看是否达到3万元。另外,赔付时限为180天。
“我们这次的治疗费用大概要8万元,剩余部分怎么办?另外,我们一年后才能起出钢钉,还要再次进行手术,肯定要超过180天了。”王女士认为保险的赔付规定不合理。
“这个保险是万科代为购买的,可他们让自己跟保险公司沟通。我觉得这也不合理。”王女士认为,发生意外主要是雪道上人太多、雪道场地条件不好所致,雪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且发生事故后,雪场一直没有人员到医院探望或者慰问,缺乏人文关怀。
保险公司
按约定理赔 上限确为3万
2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太平洋保险公司万科松花湖滑雪场专员窦女士,她介绍,最高3万元赔付金额的标准,是万科购买保险时确定的,保险公司只能按合约操作。至于超出180天不能赔付,也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条款而定的,是意外保险的通用标准。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核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雪场的意外伤害是难以估算最高限额的,每个人伤情都不一样,所以都是由雪场购买一定的额度。单个伤者赔付上限3万是万科当时购买的险额,如果有异议,可同万科再行协商。”
“滑雪本身就是高风险的运动,消费者可在滑雪前单独购买一份保险,或者他如果经常外出运动,应该给自己单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份保险是雪场出钱代为购买的,消费者并没有因此花过一分钱。”窦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