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剧《花为媒》
清腔唱一曲,余音自绕梁。8月16日,吉林传统戏剧节即将启幕。那么,什么是传统戏剧,我们又该如何从“非遗”视角欣赏传统戏剧呢?记者龚保华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吉林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孙桂林。
传承在清晰 保护看力度
记者:以往,我省举办过多剧种的戏曲汇演和单剧种的吉剧汇演。这次传统戏剧节演出的剧目又都是戏曲,那么为什么称为传统戏剧节?传统戏剧和戏曲又是什么样的关系?
孙桂林:传统戏剧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对中国戏曲的称谓。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类别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相关的文化空间,包括10大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其中传统戏剧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最为鲜活的表现形式。据2017年12月26日文化部公布的全国戏曲剧种普查结果显示,全国现存戏曲剧种348种,这348个戏曲剧种已全部列入非遗四级(国家、省、市、县)名录保护体系中。从这一意义上讲,传统戏剧就是指列入非遗名录中的戏曲剧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