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2起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例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
1.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委委员盛明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至2012年间,盛明木利用担任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及影响,为涉黑组织头目李舜福骗取460亩海域征收补偿款207万元提供帮助,收受李舜福现金10万元及红木家具一套。此外,盛明木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盛明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