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2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福建省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2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向福建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于伟国同志代表省委表示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省委迅速贯彻落实,担当责任,传导压力,带动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中央纪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第一巡视组对我省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要求、有力指导、具体推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逐段逐句领会,深刻把握其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贯穿其中的鲜明问题导向、深沉忧患意识和强烈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认真学习赵乐际同志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各位领导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对照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不断深化认识。通过学习,省委引导和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认识巡视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充分认识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要求完全符合党中央精神和福建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认识中央第一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党中央的要求、体现党中央的权威,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省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具体体现。在整改过程中,省委通过检视自身和各级各部门是真正整改、严实整改,还是表面整改、应付整改,来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并通过整改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到位。省委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于伟国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一是直接抓。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全省巡视整改工作,组长由省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政协党组书记组成。于伟国同志主持召开4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和8次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省委专题会议,全面、具体掌握巡视整改情况,逐项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深挖根源、直接调度解决,并直接负责一半以上的整改项目和整改措施落实。唐登杰同志主持召开5次省政府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各位省委常委也从各自分管领域,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省委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协党组主动担责、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扎实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具体协调推进整改。省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二是抓具体。严格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我省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和细化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4个方面31项整改任务165条细化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由至少一位省领导担任责任人。三是抓到底。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召开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在省委的要求和带动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都主动、迅速定方案、定措施开展整改。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就落实2个专题报告,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就落实开展巡视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个专项报告,分别制定专项整改具体方案,落实“三个清单”,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从严从实推进,以硬措施确保硬效果。省委反复强调,党中央对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清清楚楚,广大人民群众心中也都有一杆秤,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认真真、严严实实整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做到让中央满意、群众认可。一是突出落细落实。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实、责任可明确、绩效可评价原则,把165条细化措施进一步分为“当下改”“重点盯”“长久立”三类,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当下改”就是能够即知即改的,明确在9月22日前必须完成;“重点盯”就是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整改事项,由省委直接牵头、攻坚突破,确保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个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长久立”就是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整改事项,明确在9月22日前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转入长效整改。二是突出立行立改。坚持马上就办、雷厉风行,不论是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问题,还是涉及面较广、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能提前的都往前赶,能按时的决不拖延,同时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扩大成果。特别是对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中直接点到具体人和事的22个问题,迅速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了处理,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105人,其中纪律处分70人。三是突出实效长效。坚决杜绝“应付心态”“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一项整改,力求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各方检验;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165条细化措施中,要求9月22日前完成的78条已经全部完成,要求年底前完成的有3条提前完成,其余的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由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确认长期坚持开展。省委研究制定省委工作规则、《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政策举措,为深化管党治党、建设新福建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以健全机制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重点建立了四个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制定《中共福建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在集中整改阶段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每2个月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二是责任落实机制。省委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落实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工作推进机制。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形成工作专班。省委巡视整改办聚焦省委《整改方案》,制定“一表”(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和“一单”(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四是督促检查机制。省委巡视整改办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加强巡视整改督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办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并通过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东南网开辟专栏《巡视整改进行时》,以及各种新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和全社会及时了解巡视整改情况,更加关心、关注巡视整改,监督和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经过三个月的巡视和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省各级各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深刻感受到党的十九大之后的巡视比上一轮巡视要求更高更严,巡视既增强了各级抓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又帮助我们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找症结、工作中找问题,非常及时,十分必要,作用巨大。否则,仅靠自身的力量和水平,许多问题找不出来,找出来了整改也未必到位。巡视集中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但问题仍然还不少,我们要以这些问题为抓手,持续深化整改,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