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确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第五条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押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抵质押担保手续完备,押品估值合理并易于处置变现,具有较好的债权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