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最新公示
拟将福州市和福清市等5个县(市)
被列入2027年
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
并予以省级财政补助
公示期5天
一起来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的公示
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拟将福州福清市等5个县(市)列入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并予以省级财政补助(不含厦门市)。
现将以上拟列入的县(市)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厅城建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26190)。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