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 仓交综)29日晚,市交警支队组织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在仓山万达广场附近设卡拦查酒驾,至次日1时30分,2名司机被查出酒驾,均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扣证半年的严厉处罚。
当晚10时,记者随民警来到仓山万达旁的金洲南路,民警在路面摆开反光锥设卡拦查,数名民警手持吹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沿线车辆及驶出万达广场停车场的司机进行检测。此后,民警又移至不远处的金洲南路与浦上大道交叉口设卡拦查。晚上11时30分左右,车牌号为闽A822Y8的白色小车从浦上大道上由北往南驶来,在路口等待红灯时被民警拦下。经检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