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 >新闻中心 >福建频道 >福州新闻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下月起施行
福州新闻网
2017-12-27 09:55

福州新闻网12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月起施行,河长制、排污许可证等内容较此前有变化。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增加“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等内容。

对于环保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新版《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责任编辑:黄仙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