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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增启用10处“电子眼” 主要查处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福州新闻网
2022-03-01 11:46

记者2月28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全市新增启用10处交通监控设备,主要查处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违法行为。其中鼓楼区5处,分别位于福新路建华支巷口南侧、鼓屏鼓东路口东侧、鼓屏鼓西路口西侧、鼓西路元帅路口南侧、华林路福寿巷口南侧;台江区3处,位于广达路安南路口西侧、广达路儿童公园路口东侧、工业路宁化路口南侧;仓山区2处,位于金榕南路亭头路口南侧、金榕南路亭头路口西侧。

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记者 黄芳宾 通讯员 榕交警)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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